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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家池公园木栈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5年10月01日 17:4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丁家池公园木栈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亳州市城市管理局
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5年10月01日 17:4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张军、朱万飞、龚保磊、李朝轩、章锦涛(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138.88888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真
项目联系电话19956788816
采购单位亳州市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亳州市高新区杜仲路与魏武大道交口向西20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9956788816
代理机构名称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58-5991161

一、项目编号:

BZSJ2025CG560

二、项目名称:

丁家池公园木栈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重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虎山路与澥河路交叉口往西800米路南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捌仟捌佰捌拾捌元捌角捌分(1388888.8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丁家池公园木栈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丁家池公园木栈道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主要包括:拆除木栏杆、人行道木栈道、木台阶等;新建石材面层、沥青路面、金属栏杆等;配套绿化恢复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薛生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军、朱万飞、龚保磊、李朝轩、章锦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文件明确的收费标准为

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备注

100以下

1.5%

1.5%

1.0%

按中标金额 8 折收取。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二)收费金额:10177.7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期限:2025915

3.开标日期:2025929

4.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证书编号: D234015177;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JZ安许证字[2013]013310

5.业绩:1)渠沟镇农村人居环境政治(徐集村青阳和徐集、鲁楼村前柳园自然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二次招标),202297日;(2)濉溪县2021年度省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南坪镇任圩行政村逯滂中心村工程,2022316日;(3)高岳街道双楼行政村双楼中心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提升改造工程,2023718号。

6.信誉(荣誉获奖):2023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颁发单位: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通信管理局,20254月;2021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颁发单位: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通信管理局,20232月;2022年淮北市建设工程“相王杯”奖,颁发单位: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5月;2023年淮北市建设工程“相王杯”颁发单位: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奖(市优质工程)20234月;2024年淮北市建设工程“相王杯”奖(市优质工程),颁发单位: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4月。

7.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 234151569585;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编号:皖建安B(2012)0125110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无锡市富苑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51017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5110009

(五)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亳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亳州市高新区杜仲路与魏武大道交口向西200

联系方式:0558-5580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558-59911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8-5991161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中小企业声明函、清单、图纸

 

2025930

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工程量清单.rar   图纸.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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